让人上头的数字藏品,你中招了吗?
时间:2023/11/22来源: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浏览:766次


“一种普通人可接近的艺术收藏体验:回到童年集邮的快乐。”这是来自市场的评价。

2021年被称为NFT元年,NFT进入中国市场后演化为具有国内特色的“数字藏品”,作为元宇宙中虚拟财产,NFT与数字藏品是一个新生事物,在为文化及商业市场带来了新机遇的同时,也为法律监管引入了新的风险。

为共同探讨数字藏品,进一步了解NFT与数字藏品这一新生事物,三道讲坛第163期由王悦律师与大家分享《简析数字藏品》。



分享伊始,王悦律师先与大家分享了NFT的定义解析NFT的本质:

“NFT,全称Non-Fungible Token,国内通用名称为“非同质化通证”,在NFT交易中多用“数字藏品”来表述。NFT是由NFT系统锻造出来的,NFT系统是一种结合了区块链、存储和互联网程序的技术,其技术框架包括区块链、智能合约、地址及交易、数据编码四个组成部分。



依据NFT是依托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将之分为唯一性、稀缺性、不可分割性三大特性。

唯一性是指每一个NFT产品在其所属的区块链内都具有唯一的通证身份证,无法被伪造和被篡改;

稀缺性并不是NFT自身的特征,而是发行者在锻造、发行时限定了NFT的数量,形成了NFT的稀缺性;

不可分割性是指NFT在区块链上,只能以整体的形式进行交易,而无法分割。



而其为何会受到广大网友的追捧,它的价值又在哪里?王悦律师将之比作奢侈品,其价值体现在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财力的象征、投资的手段,并且相较于奢侈品,它更透明、传播更广泛,具有更强的投资属性。

“NFT的独一无二性,并不是指作品的独一无二,而是所有权的独一无二,拥有它,并不妨碍世界其他人使用他。”



而当NFT进入了国内市场后,2022年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共同发布了《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据此王悦律师将国内市场的数字藏品与NFT在七个维度进行了区分。



最后,王悦律师以“数字藏品第一案”(2022)浙01民终5272号案件结合数字藏品的平台资质、知识产权、广告发行、交易以及刑事五个方面与在座律师总结了数字藏品现存的法律风险,并将法律风险作为开放性论题抛给在座律师共同探讨,本次三道讲坛在热烈的讨论中落下帷幕。




本文供稿|顾浩东

摄像摄影|姜思锐

责任编辑|沈梦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