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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无形财产权属问题初探
无形财产渊源于古罗马法,公元二世纪罗马法学家孟尤斯在其所著《法学阶梯》里将物划分为“有体物”(也称有形物)和“无体物”(也称无形物)。他认为有体物是可以触摸的物品,它们体现为某种权利。因此,在罗马法所有权之外的权利常被拟制为“无体物”。
发布时间: 2014-06-21 点击量: 3721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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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质证意见
证明对象及关联性有异议。并不能证明申请人提供的货物经验收合格,因为从这份证据的落款时间来看,是2006年1月26日,但根据有关货单的情况来看,申请人是在2006年3月14日送的货。
发布时间: 2014-06-21 点击量: 2302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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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签订试用期合同再签劳动合同?
2011年3月,浙江杭州某服装有限公司经过笔试和面试后决定录用李先生。李先生提出签订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却对李先生说:“按照公司的规定,凡是新招录的职工都要先签订三个月的试用合同,且试用期工资只有正常工资的一半,试用期过后合格者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李先生为了获得这份工作,于是跟单位签订了试用合同。工作后两个月,李先生发现公司在试用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于是向公司进
发布时间: 2014-05-26 点击量: 5255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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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既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和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将毒品现实地带入了交易环节的,不论是否完成交易行为,均应以贩卖毒品罪的既遂论处。
发布时间: 2014-02-25 点击量: 3164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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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中经营者附随保管义务
2013年3月8日22时许,王某开车与朋友到某一家经营的一洗浴俱乐部沐浴,但未将车停放在被告的专门免费停车库中,而是在被告保安的指挥下,将车停在离俱乐部50米处的公路边,之后到俱乐部沐浴。当晚23时30分,原告从
发布时间: 2013-09-10 点击量: 2192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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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陪同客户洗浴时突发疾病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员工陪同客户吃饭、洗浴,是其工作的一部分,在这一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属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而死亡,应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本案原告的丈夫李某某是
发布时间: 2013-03-03 点击量: 2234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