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4日,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朱艺律师、刘佳音律师接受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你们真的很认真,就像我的家人一样,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2025年1月14日下午,张阿姨向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朱艺律师和刘佳音律师赠送锦旗,锦旗上写着“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以此感谢两位律师在办案中竭尽全力,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张阿姨享有的法律权益。
办案经过
本案经过经历两次开庭,庭审中双方都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先后有八位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的争议和分歧非常大。两位律师在接受张阿姨的委托后,密切关注案件进程,线下与张阿姨及其家属沟通七次,向他们详细介绍庭审流程,耐心解释法律规定,疏导张阿姨和家属的情绪。同时为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向,与法官就案件细节多次深入沟通,最终取得了满意的结果。
“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锦旗上的赠语既是对律师工作的认可,也是对律师为人民服务的殷切嘱托。2025年,三道律师也将不负所期,做好人民的律师,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贴士
居住权纠纷类案律师实务提醒:
居住权主要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可以通过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或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
设立居住权,可以按照如下方式进行操作:
(1)居住权人、不动产权利人可以持居住权合同、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共同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
(2)如不动产权利人已过世,其遗嘱或继承公证书、生效法律文书上已明确物权归属,且写明需在该不动产上设立居住权的,该居住权需与继承登记一并提交申请;已经办理继承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由申请人和继承人共同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
(3)如提交生效法律文书办理居住权登记可由居住权人单独申请。【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不动产登记中心】
供 稿:褚雨霞
审 校:俞 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