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网宋桂明律师代理的滨江花园的四业主与浙江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于2009年03月04日分别作出裁决,裁决浙江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裁决书送达十日内支付违约金及利息赔偿金共计人民币70275元,滨江花园业主的权利因此得到了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