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昨日,武汉动物园发生一起意外。一名游客扔石头逗弄大象,大象随即捡起石头回敬,将另一名游客砸伤。
案情简介:昨日上午10时许,不少游客围在大象馆外,饶有兴致地观看。突然,一名小伙子捡起一块石头扔向大象。非洲象阿海见状,马上用鼻子捡起石头回敬。石头越过3米高的防护网,砸中一名女游客的额头。女游客当即疼得大叫起来,现场一片惊呼。
工作人员闻讯赶到调查。砸中游客的是一块一寸见方的水泥块。所幸游客的额头没有破皮,只有一道明显的红印。园方建议游客先到医院看伤,有什么问题回头解决。但直到昨晚8时,该游客并未跟园方联系。
法律分析:
1、 女游客可以向谁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1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名单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根据该法条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除非动物园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能免责。在本案中,如果动物园要免责必须证明自己已经做到了注意提示的义务,并且保证了动物与游客的距离在安全范围,对游客的人身安全采取有效的措施。但该条款适用于没有第三人的情况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3条: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因此本案中女游客如果受伤既可以向动物园要求损害赔偿,又可以向投石头的小伙子要求损害赔偿,因为小伙子的行为直接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
2、 动物园与小伙子之间有什么法律关系?
同样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3条: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本案中该动物侵权行为发生后小伙子与动物园之间形成了一种不真正连带责任,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小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