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2日,由杭州市司法局和杭州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专题培训在之江饭店五楼千人会场举行。本次培训特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法学博士周加海为律师授课。市律协会长胡祥甫,副会长马骏,秘书长倪荣根,副秘书长李美华,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赵琳洁以及来自杭州、衢州、省直律协共430多名律师参加培训。市律协刑委会主任胡东迁律师主持。
接下来,周博士对《刑诉法》修改的内容作了详细解读。首先,周博士讲述了此次修订《刑诉法》的重要意义。其次,周博士将本次《刑诉法》的修改内容归结为八个方面,分别是将“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写入刑诉法,辩护制度、证据制度、强制措施、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的修改与完善以及增设特别程序的规定,并结合新修订的《刑诉法》条文对这八个方面作了仔细解读。
随后,周博士对律师提出的问题做了一一回应,回答十分中肯,也很客观,博得了在场律师的阵阵掌声。
在培训结束之前,胡东迁主任对本次培训作了总结,对周博士不辞辛劳给杭州律师上课表示衷心感谢,对其务实而精彩的授课给予了高度赞许。他认为,周博士的讲课极具权威性与指导性,务实性与针对性,对我们律师准确学习和把握新修订的《刑诉法》并在工作中把握好、操作好具有极高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