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回赠彩票中500万大奖 奖金难分10人闹上法庭
朋友结婚,9位好友送上喜钱,新郎回送每人10元彩票。没想到,9位好友共同持有的这90元彩票,竟然中了533万元大奖,接下来发生的故事,令人啼笑皆非。
2012年3月6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这起彩票中奖引起的奖金分配纠纷案。那么,纠纷因何而起?巨额财富下,人性又怎样裂变?最终,法院作出了怎样的判决?
“本人12月29日举行新婚喜宴,敬请各位好友光临。陈志。”
2010年12月下旬,山东威海环翠区的王明、袁刚、辛雅琴、时光等人的手机上,分别收到这样一条短信。
陈志是广东人,经商,王明、袁刚、辛雅琴等人都与他有业务往来且私交不错,好友大婚,自当前往祝贺。王明决定,带上员工卢丽丽,坐飞机南下,向陈志送上自己的祝福。袁刚与辛雅琴等人因为脱不开身,就托王明帮自己带个红包,并向陈志表达他们的歉意。
12月28日,王明与卢丽丽一起来到广东,向陈志转达了袁刚等人的祝贺,并将他们送的红包给了陈志。
喜宴结束,宾客告别,主人是得回礼的。到底回什么礼好呢?为了回礼,婚礼举行之前,陈志琢磨了很久,他想,回几十元现金,显得俗气。后来,他偶然在一张报纸上看到,如今不少人回礼时给每位来宾送一张彩票。他眼前一亮,觉得这是个好办法。
婚期将至时,陈志来到一个福彩站,买了一大叠双色球(B001)2010153(1132)期福利彩票,一张10元,共5注,开奖日期是他婚宴的次日。于是,婚宴结束后,他一一将这些彩票回送给了客人们。
王明给陈志带来的红包共计9个,陈志回的也自然是各封1张10元彩票的9个喜包。
9个喜包,王明与同来的卢丽丽各1个,其余7个,是陈志托他们带给袁刚、辛雅琴等7人的。这些喜包,没有标明哪个回送给谁,也就是说,里面所封的每张彩票并没标明所有人。此时,没有一个人将这些枯燥的数字当回事,陈志随手给了王明,王明接过来就顺手交给了卢丽丽。
12月30日,王明前往浙江处理事情,卢丽丽留在广州。当晚,福彩双色球(B001)2010153(1132)期彩票开奖。呆在宾馆里,卢丽丽无所事事,开奖之时,便抱着好玩的心态,看那些球滚来滚去,并随手打开手中的彩票一一对照。看着看着,她惊得张大了嘴:天啊,其中的一张,竟然中得头奖!
她怕自己是在做梦,擦擦眼睛,再将那些数字一一对照:一个也不错!这下,她才确定,一笔高达533万元的巨额财富就在这个夜晚,莫名其妙地砸在自己手上。一时间,卢丽丽拿着彩票的手发起抖来,怎么也握不住那张中奖的彩票了。
就在这时,卢丽丽接到了王明的电话,告诉她开奖号码,让她核对一下。当再一次核对无误之后,她又是一阵激动。她不知道应当如何处置这笔巨款,她更没想到,伴随着这笔意外的财富,一场好戏即将开始。
一气之下捅破真相
私下协商无果
开奖次日,是2011年元旦。
揣着那张中奖的彩票,这天,因有公务要处理,卢丽丽遵王明之命,从广州飞往青岛。中奖之事,她没有告诉任何人,一路上她都在犹豫:这事要不要告诉王明呢?
飞机落地,手机刚打开,卢丽丽的手机就响起来,是陈志发来的短信。随后,他的电话也追过来了。陈志问她带在身上的彩票是否中了一等奖,卢丽丽犹豫了一下,随后便如实回答:“是!”电话那头的声音激动起来,“你现在千万别声张,对任何人都不要说,等我们商议后再处理。我马上发来一批山竹,作为给他们几个人的回礼。”
卢丽丽听后觉得很为难,想了想,她觉得这样做还是不妥,便对陈志说,这样大的事,她得告诉老板。随后,她给王明打电话,说了这事。王明听到此事,也怔住了,半天没有说话,最后说:“不急,先缓缓,先缓缓,我与陈总商量商量再做处置吧。”
后来,王明果真与陈志多次协商此事。结果,陈志不肯让步:533万元奖金,除去税金,他要分得226万元,其余的,王明拿150万元,卢丽丽拿50万元。他的理由是:彩票是我买的,树我种果我摘,我当然要占大头。对此,王明坚决不同意。
双方僵持不下,陈志有些恼火,一气之下便把彩票中大奖的事情捅破,告知了袁刚、辛雅琴、时光等人。
这下,另外7位主角登场,这场争夺巨奖的戏愈发热闹了。
多数人签平分协议
商量分配方案
10个人,发了无数短信,打了众多电话,或单独沟通,或小群体交流,或坐在一起商讨,还有请中间好友调解,向法律界人士咨询……到头来,他们还是没有达成统一的意见。
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这个问题一直是这10个人生活的重心、最头痛的事情。
2011年1月20日,兑奖有效期渐近。考虑到不管最终分配方案如何也不能弃奖,在众人推举下,持有中奖彩票的卢丽丽从威海飞往广州,办理领奖事宜。
533万元巨奖,扣除所得税,实际领得奖金426万余元。钱到账后,王明再度主持会议,商讨分配方案。
会上,大多数人认为,10人平分最为合理。也有人提出,9张彩票,陈志已经赠送出去,按理,他已不拥有所有权,所以,他不应参与分配。最后,大家决定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10人平分,并签订了协议。
协议生效之后,王明、卢丽丽、时光等8人,各签下字据,领取了所分配的42万余元奖金。时光等3人,还自愿负担了卢丽丽去广州领取奖金所产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2000元。
对这个分配方案,袁刚与辛雅琴不认可,两人也没有领取奖金。他们觉得,这种分配方案不合理,只有借法律之“刀”,才能公平地切割这块蛋糕。
两人递交起诉书
不同意协议内容
2011年3月23日,袁刚与辛雅琴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将王明、卢丽丽等参加奖金分配的人告上了法庭。他们主张,前去参加婚礼的王明、卢丽丽以及彩票赠送者陈志等3人无权参与分配奖金,要求按照7人的比例进行分配,自己应得609523.77元。
起诉书中,袁刚与辛雅琴称,陈志作为彩票赠送方,已不具备分配这笔奖金的主体资格;而王明与卢丽丽只是彩票的捎带者,并且,当晚开奖时,按照常理,卢丽丽无权打开本不属于她和王明的彩票。正是由于她未经其他彩票所有人同意,擅自打开彩票,才发现中了奖。
其证据有,2010年12月31日晚,陈志等人宴请卢丽丽时,卢丽丽在餐桌上说自己的彩票未中奖。此后,王明及卢丽丽还在未告知原告的情况下,前往广州领奖,后来,再与其他6人将该奖金私分。
原告得知后,多次找被告索要,被告承诺返还,但至今未给付。故要求被告给付双色球福利彩票奖金609523.77元及给付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
口头协议有效!
法院作出判决:
婚宴回赠彩票引发诉讼,为全国首例。对此,环翠区人民法院十分重视,立即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时光等5人辩称,他们是获奖彩票主人之一,所获奖金是按大家所签协议领取的,并没有侵害袁刚等两原告的权利。卢丽丽和王明等人也辩称,他们没有私分彩票奖金,更没有侵害两原告的合法权益。
这桩奇特的彩票所有权纠纷案当如何判决?
2011年12月9日,环翠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审理查明:
彩票的中奖过程基本无异议。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9张回礼彩票并没有具体标明哪张归谁所有。而在中奖之后,包括彩票赠送人陈志在内的10人曾达成口头协议,该奖金平均分配。此后,卢丽丽等5人均在奖金分配协议书上签字同意,各领取了一笔奖金。但是,袁刚与辛雅琴没有在分配协议上签字,也没有按协议领取奖金。对于原告所称,卢丽丽在餐桌前所述自己彩票未能中奖等话,存在不完整性,不具备完全法律效用。
鉴于此案所有涉及者陈志、王明、卢丽丽及袁刚等10人已达成了自愿均分奖金的口头协议,这份协议属当事人自愿,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口头协议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因此,对袁刚与辛雅琴要求“7人均分,自得60余万元”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2012年3月6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环翠区人民法院就此案做出如下判决:判决王明等人按照协议,支付两原告各42.6666万元奖金及诉讼期间的利息。(文中人物为化名)
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点评
焦点一:购买彩票的新郎是否具有彩票的所有权,是否有权参与奖金分配?
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及《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因本案中的新郎已将彩票赠予送礼者,且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这9个红包里的彩票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因此,他无权参与此笔奖金的分配。此外,拿到中奖彩票的人是彩票所有人,可领取全部奖金。而案中的王明与卢丽丽尚未将红包转交他人,因此无法确定哪个红包对应哪一个受赠人,那么,这9人就是这张彩票的所有权人。
焦点二:彩票奖金归哪一人所有?
《民法通则》规定,彩票是一种不记名的证权奖券,谁持有谁就有权领取奖金。因陈志送出的9张彩票未注明各自的对应人,由这9人参与奖金分配是合法的。如果陈志与卢丽丽及王明3人私分了奖金,在法律上就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其他7人有权要求他们返回被侵占的财产。
焦点三:协议分配奖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案中9人可以平分奖金,也可以协议分配。根据《民法通则》,当事人有权对自己的财产权进行处分,因此如果9人的真实意思是同意陈志参与奖金分配,协议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法院的判决是妥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