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所2012年度第七期业务研讨会-《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时间:2012/08/22来源: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浏览:1677次


        最高人民法院2012510日发布了《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包括8个部分,总计46条,对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标的物的检验、违约责任、所有权保留、特种买卖等具体适用法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解释已于7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应对司法实践中遇到诸多买卖纠纷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研究我国买卖合同法律实务问题,推动买卖合同相关法律服务的进一步完善,浙江三道律师事务组织本所全体律师认真学习了这部刚刚颁布的司法解释。

      这次研讨会由本所林建平律师主讲,林律师结合案例对司法解释中的重点法条做了详细的深入透彻的解释,分析非常到位,研讨会期间,参会律师与主讲律师之间充分的互动和交流,让这次研讨会上的气氛热烈浓厚。研讨会结束后,大家都都感到意犹未尽,都纷纷提出以后要多举办这种学习研讨会,借此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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