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网上热议一则新闻,一位女子因为乱丢垃圾竟然被环卫工人砍断了手指。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2012年11月3日上午,湖南株洲女子周婷坐在面包车上,突然有个环卫工人冲上来,用菜刀砍断了她的中指。事发株洲铁西路和市府路交界处,当时周婷和老公、朋友坐在进货的面包车上。忽然有人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拿着刀朝周婷老公身上砍去。她下意识护住老公胸口,结果手指挨了一下,左手中指断了一截,右手臂流血不止,老公的手臂、臀部也各中一刀。
目击者吴女士说,面包车上的人吃完早餐往地上丢了点垃圾,环卫工走过去让他们捡起来。另一位在附近进货的师傅看到,双方有点吵架的意思。谁都没来得及反应,环卫工就开始砍人。
砍完人后,环卫工把已经变形的菜刀别在后腰上,继续捡起扫把扫地。110民警赶到时,他还爬上附近一栋14层高楼楼顶,后来被劝了下来。两个多小时后,株洲芦淞区建宁派出所内,砍人的环卫工被铐在沙发凳上。他说自己叫郭能芳,33岁,老家在沅江,做这个职业才20多天,之前“到处流浪”为生。
“我扫得干干净净,起码要尊重一下吧!”郭能芳的情绪仍然没有平复:“一定要强制管好这些人!”
三道所律师分析,环卫工人郭能芳将会涉及承担两方面的法律责任。
第一,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郭能芳故意用菜刀砍伤周婷及其老公,导致周婷左手中指断了一节,其老公的手臂和臀部各中一刀,公安机关会根据二人的伤情,结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及《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中相关的标准来确定二人是否构成轻伤或者重伤。如果周婷及其老公的伤情达到轻伤,则意味着郭能芳将会受到刑法的处罚。《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郭能芳必须为周婷及其丈夫的因治疗身体损伤所花去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事件发生后,当大家都在谴责郭能芳的过激行为时,我们也应该想想自己在平时是否有随手丢垃圾的习惯,如果有那就请从现在开始起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