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收账款法律风险控制系统专题
主讲人: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 杨力佳 律师
一.背景介绍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总量大约有5.5万亿元人民币,占企业总资产的30%左右,而大多数中小企业资产价值的60%以上是应收账款。因此,针对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上可能存在的种种风险,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应收账款的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化解应收账款风险已是刻不容缓。
二.理论概述
(一)、定义:应收账款(Receivables)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
(二)、作用:1.增加销售;2.减少存货。
(三)、产生原因:1.市场竞争过于激烈;2.企业自身管理漏洞。
三.应收账款法律风险控制系统
(一)、低风险应收账款形成机制
1.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预控
a.质量标准条款
b.交付条款
c.付款条款
d.违约责任条款
e.争议解决条款
f.律师费、调查费特别约定条款
2.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控制
b.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条款,即验收条款
(二)、跟踪型应收账款管理机制
在核对账目时一定要注意:a.产品结构品种、规格较多的;b.产品的回款期限不同,或因经营条件的不同而同种产品回款期限不同;
4.公司应定期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价,按照评价结果确认哪些客户可以给予商业信用,哪些不能,以控制应收账款风险。
2.完善客户跟进制度:客户接触率与成功回收率是成正比的,越早与客户接触,与客户开诚布公的沟通,被拖欠的机会越低。
4.采取螺旋式催收方法,促使客户愿意偿还货款和施加适当压力。
(四)、应收账款诉讼时效风险控制
1.发现自己的权利即将超过诉讼时效,如果对方有偿还能力,应立即起诉(有仲裁协议的应申请仲裁)。
2.如因种种原因不想立即起诉,则可以采取与对方订立新的履行义务协议(或制作相关的备忘录、会议纪要等)、由对方出具新的履行义务计划等措施。
3.如果应收帐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应当尽快采取相应措施,弥补、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