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时左右,扬州市一位居民心爱的波斯猫爬到一棵约20米高的树上,下不来了。主人心急如焚,担心爱猫出事,无奈之下只好找消防队帮忙。
接到报警之后,扬州消防部门将一辆22米登高平台车开至现场即刻开始“救猫行动”。一名队员爬上平台工作斗,随着消防车举高前臂缓缓上升,接近树梢。这只猫看到有生人接近,死死抓住树枝,倒着往下滑一下,但又不敢下去。消防队员戴好手套,小心翼翼靠近它,哄它过来,猫这时停住了,死抓树枝不松。消防队员一把将它抓住,慢慢抱到工作斗中。
随后,这只猫与消防队员一道下来,回到地面。
现场有市民说,猫也有生命,消防战士用登高车救猫也是爱心的表现,在国外还有出动直升机救猫的。这体现了消防战士服务人民无小事,也是尊重生命的一种表现。
“猫爬到树上,要报警求助消防队,似乎显得滥用公共资源,‘杀鸡用牛刀’。”在现场也有市民这样说。
三道律师认为:
消防队作为政府服务机构,为人民服务无可非议,但有些网友担心浪费公共资源、影响正常救火工作等也确实有一定道理。消防队处理这些事务时应当遵循一些原则:一、本职工作优先,如果发生火灾,消防队应当立即中止其他服务,优先救火;二、其他服务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应当进行评估,不宜提供过高危险性的服务,以避免造成损伤,影响本职工作;三、其他服务使用公共资源的,应当酌情收取一定费用,作为消防器材使用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