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所婚姻家事部2017年度 第二十期专题学习
时间:2017/07/04来源: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浏览:1187次


         2017629日星期四,三道所婚姻家事部开展了本期业务学习,所内律师和实习律师参与了本次学习。本次业务学习围绕离婚纠纷中的损害赔偿问题而进行。
   实习律师刘佳音把离婚过程中的损害赔偿分成约定的损害赔偿与法定的损害赔偿两类进行探讨。她认为约定的损害赔偿包括夫妻双方签订的忠诚协议、约定青春损失费与空床费等内容。并通过对法院判决的总结及高院与省高院对处理此类问题的意见探讨了此类问题在实践中的处理模式。而法定的损害赔偿主要依据婚姻法46条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杨秀英律师主要阐述了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内侵权的保护方式较为单一,无法达到有力的保护效果。
   张敬伟律师对分享了自己执业工程中遇到的案例,与大家共同探讨了《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的的运用。
   最后,俞琴律师对本次学习进行了总结。
   在本次学习中韩惠敏律师以自己执业过程中的案例为例,与青年律师与实习律师讲解了我国在家庭暴力认定上的进步,也同时提出了其仍存在的不足。
   本次学习使大家对离婚纠纷中损害赔偿的相关情况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同时对其在司法上的发展与审判现状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更是通过案例生动的理解了婚姻案件中会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达到了较好的学习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