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磐山律师,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支部副书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杭州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刑事责任风险防范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成员,杭州市总工会法律志愿服务队成员。
【教育背景】
辽宁大学经济法学士
【工作经历】
1993年进入某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从事刑事侦查工作,三级警督警衔。
2000年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
2004年从公安机关辞职,同年从事专职律师的执业工作。
【擅长领域】
在刑事辩护、刑民交叉和刑事合规领域精于研究、长于实践。
【主要案例】
杨某某贩卖毒品案(最高院典型案例)
埃及公民艾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公安部指定管辖)
唐某某组织卖淫案(公安部挂牌督办)
吕某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浙江省首例)
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量刑一年半)
武某某强奸案(不起诉)
【主要客户】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某投资公司等央企
河北省某县人民政府
杭州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获荣誉】
多次获得杭州市总工会优秀法律服务志愿者、杭州市妇联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杭州市律师协会中共党员律师示范岗、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党委“党员先进分子”、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
【座右铭】
金奖银奖不如当事人的夸奖,金杯银杯不如当事人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