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星学院第77期 | 家族关系变动下的股权设计实务要点
时间:2021/07/27来源: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浏览:471次


婚前期权婚后行权,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黄延律师作为本次三道星学院主讲人为大家进行解答。2021年5月13日,三道律师在大会议室开展第77期三道星学院,由黄延律师作为主讲人为大家带来《家族关系变动下的股权设计实务要点》专题分享,提供在家庭关系中股权问题处理的理论及实践经验。作为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场分享活动,各位律师怀着满满热情对该专题问题开展学习讨论。

“分什么”和“怎么分”

黄延律师将家族股权分割的问题分为“分什么”和“怎么分”两个方面。

“分什么”指股权在继承和离婚分割时不仅包含了股权、股权增值、分红其本身,还可能会带来债务

而关于“怎么分”,黄律师从股权的“分割方式”“分割比例”“折价方式”三点做考虑。


1元年薪的企业家

怎么处理家庭财富管理?

以著名的京东刘强东一元年薪案例为引子,黄延律师抛出“婚前期权婚后行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供大家分类讨论,进而阐述股权分割相关处理区别。

黄延律师认为,权属分割主要是两部分:股权本身的价值、股权分红,以及少部分可能涉及股权对应的净资产。

分红跟股权本身的分割是一样的,均为婚前分红归个人,婚内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若公司成立取得股权在婚前,股权增值在婚内,则股权不分割,婚内股权增值部分和分红要分割;如若公司成立和股权增值都在婚内,则股权和婚内股权增值、分红部分都要分割。而上述案例属于第一种情况。

此外,黄律师对于股权代持、股权转让、股权激励这些在股权分割时的特殊情形均做了规律总结:

股权代持分割问题:实务中法院一般采取穿透代持,分割以股权的实际归属的为准。

转移股权问题:转移股权分为善意转移和恶意转移两类,得出善意转移善意取得有效,恶意转移无效。

股权激励问题:尊重公司的内部自治。

本次家族关系变动的股权设计分享是对实务中的家庭股权分割突出问题的归纳,该问题也有待法律一线实践者进一步精进,值得律师们持续关注。


三道星学院专题分享活动针对律师实务工作总结满满干货,助力青年律师业务能力提升,拓展多领域学习。期待下一次分享活动,专业学习永不止步!


本文作者:孙燕婷

责任编辑:沈梦姣

现场摄影:顾浩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