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三道讲坛116期如期开展。学习活动第一部分《民法典》带读,由王悦律师对所有权分编的法条进行了逐条讲解
分享开始,本次主讲人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王颖超律师,替广大的终本案件当事人向在座律师灵魂发问:
“我这个案子赢了能拿回来钱吗?”
在目前经济大环境下,常常有诉讼案件历经千辛万苦获得支持,但是执行难则是真真切切摆在当事人面前的困境。王颖超律师此次为我们带来的便是颇受关注的《终本案件如何实现从0到1的突破》主题分享。
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王颖超律师提出,终本案件的推进有多种方式,本次以拒执罪为例,为我们详细讲述了通过刑事手段回款的方式。
法律依据
从法律依据来说,拒执行罪依据的是《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了“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并有《关于依法惩处拒执犯罪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对其有相关规定。
固定证据
终本案件中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则为找寻财产线索并固定证据。王颖超律师通过分析研究近几年浙江省内的拒执罪案件和深挖自己在实务工作中的处理方式,发现并总结了很多行之有效的经验方法。
程序阻碍及跟进
在案件办理上,王颖超律师也表示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障碍,并现场介绍了部分解决方式,为大家提供了不同角度的办理思路。
手段只是过程,执行才是结果。因而在案件办理时,王颖超律师提醒到,关注并把握时间节点,积极跟进每一个案件阶段,更好地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
分享结束后,该主题引起了在场律师的广泛讨论,多名律师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和看法,王颖超律师与大家热情地进行沟通交流。
最后,在场律师感谢王颖超律师做本次主题分享,实现了律所之间的互相启迪与学习,为律师办理执行案件提供帮助,助力律师提升更加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本文作者:孙燕婷
现场摄影:尹嘉森
责任编辑:沈梦姣